乐谱流通库读者须知

1.本库室提供馆藏乐谱资料的闭架借阅服务。

2.本库室乐谱须在妥善办理相关外借手续后方可带出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3.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借阅,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,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4.读者在外借乐谱前,应认真翻阅检查,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,要及时声明,否则责任自负。

5.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,严禁转借他人;借阅证一旦丢失,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;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,由原持证人负责。

6.如有涂改借阅证、长期欠书不还者,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7.读者每人限借乐谱8册,借期为30天,可续借1次。如所借乐谱丢失,须赔付相同乐谱或按我馆规定赔偿。

8.保存本乐谱原则上一律不外借,如有特殊需要,可预约扫描或手机拍照。

9.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,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。

10.读者如有意见建议,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。

音乐理论及社科书库读者须知

1.本库室提供馆藏音乐理论、艺术理论、社会科学及其他学科门类图书资料的开架借阅服务。

2.读者的书包等个人物品请勿带入室内。

3.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借阅,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,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4.本库室图书须在妥善办理相关外借手续后方可带出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5.读者在外借图书前,应认真翻阅检查图书,如发现有污损等情况,要及时声明,否则责任自负。

6.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,严禁转借他人;借阅证一旦丢失,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;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,由原持证人负责。

7.如有涂改借阅证、长期欠书不还者,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8.教职工和研究生每人限借图书5册,本科生限借4册,借期均为30天,可续借1次;如所借图书丢失,须赔付相同图书或按我馆规定赔偿。

9.读者要爱护图书,严禁污损图书,严禁破坏图书防盗装置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10.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,不得随意挪动,严禁涂抹、刻画,损坏须照价赔偿。

11.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, 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。

12.读者如有意见建议,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。

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

1.本室向我院师生读者提供电脑上网及自习服务。

2.读者进入本室须持本人读者证,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
3.本室电脑全部免费使用,使用过程中请遵守网络规范,注意保护个人信息,谨防网络诈骗。下机时请自行保存个人文件,以防丢失。

4.本室电脑已安装杀毒软件,无需另行安装。建议使用自带的软件安装工具安装所需软件,以减少流氓软件侵害。

5.读者在本室使用电脑或其它电子产品时应注意用电安全,如遇问题及时报告值班老师。

6.读者在本室上网或自习应爱护本室电脑、桌椅等公物。

7.读者在本室应保持安静,勿大声喧哗;应保持室内卫生,禁止携带饮品和食物入内。

8.如遇图书馆在本室举办讲座、培训等活动时,读者应予以相应配合。

期刊阅览室读者须知

1.本库室提供中外文现期期刊、报纸的阅览及自习服务。

2.本库室期刊、报纸原则上一律不外借,如有特殊需要,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。

3.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,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。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,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4.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,严禁转借他人;借阅证一旦丢失,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;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,由原持证人负责。

5.如有涂改借阅证者,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6.读者须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图书、背包等私人物品;因个人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,由本人负责。

7.读者要爱护报刊资料,严禁撕划污损,严禁破坏图书防盗装置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8.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,不得随意挪动,严禁涂抹、刻画,损坏须照价赔偿。

9.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,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。

10.读者在自习区自习,可携带图书等学习用品,其他无关物品谢绝带入。

11.如遇图书馆在本室举办讲座、培训等活动时,读者应予以相应配合。

12.读者如有意见建议,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。

科研资料室读者须知

1.本库室提供馆藏音乐理论书、工具书等保存本图书资料的阅览服务。

2.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,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。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,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3.读者须将书包等个人物品存放储物柜,勿将其带入室内。

4.本库室图书原则上一律不外借,只限室内查阅;如有特殊需要,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。

5.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,严禁转借他人;借阅证一旦丢失,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;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,由原持证人负责。

6.如有涂改借阅证者,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7.读者要爱护图书,请勿折叠、勾画和污损图书,禁止破坏图书防盗装置,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8.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,不得随意挪动,严禁涂抹、刻画,损坏须照价赔偿。

9.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, 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。

10.读者如有意见建议,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。

过刊室读者须知

1.本库室提供中外文过期期刊资料的阅览服务。

2.本库室期刊原则上一律不外借,如有特殊需要,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。

3.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阅览,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,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,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4.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,严禁转借他人;借阅证一旦丢失,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;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,由原持证人负责。

5.如有涂改借阅证者,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6.读者要自觉爱护期刊资料,如有故意破坏、损毁期刊资料者,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7.读者要爱护桌椅设备,不得随意挪动,严禁涂抹、刻画,损坏须照价赔偿。

8.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,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。

9.读者如有意见建议,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。

音像资料库读者须知

1.本库室提供馆藏音像资料的视听及复制服务。

2.本库室为闭架管理,谢绝除工作人员以外读者进入。

3.读者应利用文献检索系统检索所需音像资料索书号并告知工作人员,由工作人员代为取还。

4.本库室音像资料原则上一律不外借,如有特殊需要,须经馆长审批并于当日归还。

5.读者须凭本人借阅证视听及复制,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。严禁冒用他人借阅证件,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6.读者须妥善保管个人借阅证件,严禁转借他人;借阅证一旦丢失,应立即到馆挂失并补办新证;因借阅证转借或丢失不报而造成的损失,由原持证人负责。

7.如有涂改借阅证者,我馆有权停止其借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8.读者在使用资料前应认真检查,如发现污损、划痕等情况,应及时声明,否则责任自负。

9.读者要保持室内环境安静整洁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接打电话等不文明行为,携带手机者须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。

10.读者如有意见建议,欢迎向工作人员或馆长反映。

古籍库读者须知

1.本院师生须凭本人借阅证入库阅览。

2.读者入库后须将借阅证交于工作人员并登记个人信息。

3.读者须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在保存处,不得带入阅览区。

4.读者入库须在阅览区等候,所需古籍由工作人员拿取。

5.禁止读者私自入柜查阅古籍,每人一次限查阅一种古籍。

6.读者须在库内查阅古籍,不可将古籍等文献带出书库。

7.读者若有事需暂时出库,须将古籍交与工作人员保管。

8.读者须保持本库的安静与清洁,禁止带入饮品和食物。

9.读者阅览时轻拿轻翻,严禁涂画、折页等行为。

10.本库善本及珍本古籍暂不对外开放。